常见问题 — 「劏房重铺线路资助计划」
「劏房重铺线路资助计划」的资助包括什么?
单位业主或未有安装港灯独立电表的劏房住户,可透过计划申请一次过资助,用作进行重铺线路工程以安装独立的港灯电表。每间劏房资助上限为港币15,000元,而每个分间前单位总资助上限为港币60,000元。
谁可提出申请?
单位业主或未有安装港灯独立电表的劏房住户,均可提交申请。
「劏房重铺线路资助计划」的申请资格是什么?
只有符合以下子项 a)至 e)所有条件的参与计划申请(申请)方获考虑。
a) 就此计划而言,合资格劏房(合资格劏房)须:
i. 为个别住宅单位(单位)被分间成兩个或以上「屋内互通」及「屋外直达」的住 宅劏房 (港灯会不时参考有关政府部门就劏房相关事宜所发布的资讯);
ii. 于港灯供电范围内;及
iii. 未有安装港灯独立电表。
b) 为免存疑,床位寓所,以及位于非住用楼宇之劏房,将不被当作合资格劏房。港灯知 悉若干居住于未能满足/未能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劏房住户面对特殊情况,而计划能 提供支援;按个别情况,港灯拥有全权及绝对酌情权解释及决定是否接纳此等劏房住 户的计划申请,而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c) 申请须复盖所有申请单位的劏房。所有居于单位劏房的住户(住户)均须同意递交申请。
d) 最少三分之一住户
i. 该住户的任何1位成员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福利署发出的有效长者咭;
ii. 该住户的任何1位成员领取以下任何一个政府资助:
-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 普通伤残津贴,
- 高额伤残津贴,
- 长者生活津贴,
- 在职家庭津贴,
- 学校书簿津贴,或
- 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
iii. 该住户正在申请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并持有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印有申请编 号及登记日期的蓝卡;或
iv. 该住户为港灯指定的非政府机构中心(审核中心)(适用的审核中心名单刊于港灯网站)或区议会员转介而并无领取上述所列政府资助的低收入住户(俗称「N无住户」)或有经济困难住户。
e) 申请人已取得单位业主书面同意进行重铺线路工程;如重铺线路工程涉及大厦公用地 方及/或大厦上升总线/横向总线,必须取得相关业主立案法团同意。
如何申请「劏房重铺线路资助计划」?
申请住户可参阅《劏房重铺线路资助计划条款和条件》,并于港灯网站下载申请表。如申请人对此计划有任何查询,可致电智惜用电关怀基金热线2510 2701。
申请「劏房重铺线路资助计划」需要什么证明文件?
有意申请计划之业主或住户(申请人)须递交已由所有住户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和已由业主填妥及签署的单位业主同意书,及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实资格。如申请文件、所需签署或资料不全,申请将不获处理。
a)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护照证明文件正本;
b) 申请人劏房租约正本或在申请日前三个月的租金收据正本;及
c) 住户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获批「劏房重铺线路资助计划」的资助,如何发放?
工程将由港灯委托之注册电业承办商进行。
铺线工程的实际费用将于资助上限金额扣减,资助的余额将不会以任何形式(例如现金、货物或服务)拨归申请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