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性质。 台端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将作下列用途:
- 办理 台端之职位申请,
- 提供资料作为本公司与 台端通讯之用,
- 如 台端获聘用, 台端之个人资料将成为公司保存之个人资料的一部份,
假如 台端未能提供足够资料,本公司或许未能办理 台端之申请。 台端所提供的资料,将绝对保密,未取得 台端同意前,本公司不会向外界披露有关资料。如 台端不获受聘, 台端之个人资料将在六个月后销毁。
查阅个人资料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及22条及附表1第6项原则的规定, 台端有权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台端查阅资料的权利包括 台端有权取得所提供个人资料之副本。
查询
关于已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查阅及改正事宜,如有查询,请联络:
香港坚尼地道44号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人才及薪酬管理主管
吴丽如女士
电话: 2843 3111